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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后期国防
7清朝后期国防
清朝后期的国防,指1840年~1911年间的国防。这一时期,国防衰败,强敌入侵,中华民族受尽欺凌。
1840年鸦片战争以前,中国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封建国家,对外实行“闭关锁国”的政策,虽然生产力的发展已经开始落后于当时欧美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但从国防上看,还是巩固的。
18世纪后期,中国封建社会开始走下坡路,国防力量由盛到衰,在鸦片战争前夕,国防能力衰竭到了极点,将无斗志,兵不能战,军队装备仍然是古典式的大刀、长矛、弓箭以及少量的鸟枪、火绳枪和用黑色炸药发射的铁炮;作战方法仍采取以往方阵形的密集整体冲杀,作战指导仍是以骑射为主的思想。相反,当时世界资本主义正处于迅速发展时期,军事上热兵器代替了冷兵器,作战方法上广泛运用“线式”散兵战术,作战能力大大提高。资产阶级在其强大国防力的支持下,向国外扩大市场,他们除了向中国输出一般商品外,还大量的向中国倾销鸦片,年输入量由19世纪初的4千箱左右,到1838年猛增到4万余箱。鸦片的大量输入,严重地损害了中国经济生活和人民的健康,给中国社会带来严重的灾难。
在这种情况下,清道光皇帝派林则徐到广东查禁鸦片。林则徐在当地人民的支持下,于1838年四、五月间,缴获英、美等国输入的鸦片237万斤,在虎门海滩上全部销毁,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虎门销烟。
由于中国的禁烟,使英国资产阶级为了牟取高额利润,最大限度地掠夺中国人民的美梦破灭了,他们为了贪婪的欲望,便以鸦片为借口,于1840年发动了侵华战争,这就是第一次鸦片战争。1842年,战败的清王朝被迫在英国的军舰上签订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中英《南京条约》。中国的领土和主权遭到破坏,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1856年至1860年,英国不满足它已获得的利益,联合法国,分别以“亚罗艇事件”和“马神甫事件”为借口,对中国发动了第二次鸦片战争。战败的清王朝被迫与英国签订了中英《天津条约》,与法国签订了中法《北京条约》。此时的沙俄趁火打劫,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中俄《瑷珲条约》、中俄《北京条约》等一系列条约,割占了中国大片的领土。中国的领土主权进一步遭到破坏,半殖民地程度加深。
19世纪80年代初,法国殖民主义者在完全占领越南后,开始觊觎我国西南地区。1884年至1885年的中法战争中,爱国将领冯子材率领的清军奋勇杀敌,在刘永福黑旗军的配合下痛击法军,取得了镇南关大捷,由此导致法国茹费里内阁的倒台。但是腐败的清政府却一味苟且偷安,李鸿章认为法国船坚炮利,强大无敌,中国即便一时而胜,难保终久不败,不如趁胜而和。因此,清政府和法国签订了《中法新约》,将广西和云南两省的部分权益出卖给了法国,使中国不败而败,法国不胜而胜。清政府的腐败无能暴露无遗。
1894年日本以清朝出兵朝鲜为由发动了甲午战争。北洋水师全军覆没,清政府被迫与日本签订了《马关条约》,中国被进一步肢解,中国半殖民地程度加深,民族危机加剧。
1900年,英、美、德、法、俄、日、意、奥八国,以保护在华侨民“利益”为借口,组成联军,发动侵华战争。战败的清政府被迫与八国签订了《辛丑条约》。这个条约从政治、经济、军事各方面都扩大和加深了帝国主义对中国的统治,并表明清政府已完全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中国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在外国列强弱肉强食政策下,从1840年鸦片战争到1911年辛亥革命的70多年间,中国五次战败,先后有近20个国家的侵略者践踏过我国的国土,抢掠过我国的财物,屠杀过我们的同胞,参与过损害我国主权的罪恶活动。在此期间,外国侵略者还强迫腐败的清政府签订了500多个不平等条约。每个不平等条约都是对中国最野蛮的掠夺。香港,被迫割让给了英国;澳门,被葡萄牙霸占;沙俄侵吞了我国东北150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日本占领了台湾及澎湖列岛;旅顺、胶州湾、广州湾等地成了帝国主义列强的租借地。据记载,列强对华的500多个不平等条约,共赔款2700万元、白银7亿多两。在中华大地上,俄国在长城以北,英国在长江流域、日本在台湾、福建,德国在山东,法国在云南,分别形成了自己的势力范围。
在国防上,当时1万8千多公里海防线上,竟找不到一个属于自己享有主权的港口。外国商船和军舰可以在中国内河、领海任意航行,自由停泊于各通商口岸。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犯罪,中国人无权审理。外国人在租借地实行殖民统治,形成了“国中之国”。外国人甚至控制了中国的警察权,指挥中国的外交。列强的入侵,不仅使中国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蒙受了巨大损失,而且使中国人民的人格尊严丧失殆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