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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兵
23中国民兵
中国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有力助手和强大的后备力量,是巩固基层政权、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是进行现代条件下人民战争的基础。
中国民兵初建于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伴随着中国革命和建设进程不断发展壮大,始终是我党领导的“三结合”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革命战争年代,民兵为人民解放、民族独立和新中国的建立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建设祖国、保卫祖国中发挥了重大作用。中国国防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成。”这就从法律上确立了中国民兵在武装力量体制中的战略地位。新时期,中国民兵建设取得了重大成绩。
(1)民兵的作用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头完成生产任务;担负战备勤务,保卫边疆,维护社会治安;随时准备参军参战和支前,抵抗侵略,保卫祖国。
(2)地位及优越性
中国民兵作为动员群众、武装群众的主要组织形式,只有保持它的普遍性、群众性,才能将人民战争之深厚伟力根植于人民群众之中。实行普遍民兵制,将符合条件的适龄公民最大限度地保留在民兵组织之中,有利于坚持传统的民兵制度,使我党我军这一宝贵的财富得以继承和发展;有利于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强大的后备力量动员基础,以应付各种规模和形态的战争对力量的需求;有利于通过民兵工作的影响,辐射增强全民的国防观念。
(3)民兵分类
民兵区分为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28岁以下退出现役的士兵和经过军事训练的人员,以及选定参加军事训练的人员编入基干民兵组织。其余18~35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编入普通民兵组织。女民兵只编基干民兵,人数控制在适当的比例内。陆海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城市有特殊情况的单位,基干民兵的年龄可适当放宽。民兵的编组是将符合参加民兵条件的公民,根据人数,按班、排、连、营、团等建制序列分别编入所在单位的民兵组织之中。
(4)民兵训练
民兵干部和基干民兵的训练原则上由县(市、区)人民武装部组织实施。根据训练大纲的要求,干部训练时间为30天,一般在一年内完成;民兵训练时间为15天,一次完成。通过训练,干部具备相应的军事技能和组织指挥能力,并提高开展本职工作的能力;民兵学会使用手中武器装备,掌握基本军事技能;分队能担负一般战斗任务。民兵干部主要进行本级指挥和教学法训练,基干民兵,主要进行技术和战术基础训练。专业技术兵的训练时间,根据需要适当延长,一般比步兵训练时间多一些。为适应训练发展的需要,全国目前已建设了许多县级民兵训练基地,民兵大部分基地实施集中训练。根据需要,还组建了一批专业技术训练中心。这些基地和中心都达到了能吃、能住、能训练的要求。在训练手段上,大力推广电化教学和模拟训练,实施形象、直观教学,训练质量有较大提高。在训练中注意突出重点,民兵干部、应急分队和专业技术分队的训练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民兵在新世纪、新阶段,坚持在积极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中提高民兵建设的整体质量,是时代赋予民兵建设的一项新的任务。质量是民兵建设的核心和灵魂,提高质量是深化民兵改革的根本目的。近年来,中国民兵建设坚持在改革中提高质量、在创新中寻求发展,创造了许多成功经验。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下发的一系列文件指示,科学揭示了新形势下民兵质量建设的基本规律,系统提出了新世纪、新阶段深化民兵工作改革的对策措施,解决了民兵建设与发展中的一系列深层次问题。我们要准确把握文件精神,拓展民兵建设的思路,加大改革力度,加快发展步伐,努力提高民兵建设总体质量。
以打赢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为重点,大力加强军事斗争准备,是新世纪解放军的重大战略任务。军事斗争准备需求是“牵引”,军事斗争准备有需求、斗争形态发生了变化,民兵任务因之发生变化。面对新的战争形态和时代背景,民兵建设必须相应转型。正在进入结构性调整的关键期,要遵循“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的原则,充分发挥民兵战略力量的作用。在转型要求下,新时期民兵的根本职能由机械化战争条件下参战支前为主,转变为信息化战争条件下支援保障作战为主。队伍将从“庞大”逐步走向“强大”。力争到2020年,基本实现数量规模适度、结构布局合理、训练水平较高、装备齐全配套、管理使用规范、队伍可靠管用的目标,构建起以支援保障打赢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为核心的现代民兵力量体系。